为加强化妆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健康安全,2018年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全省化妆品监督抽检,涉及发用类(染发类)、护肤类、美容修饰类、指甲类等各类化妆品。经检验,发现不合格34批次,其中不符合判定依据的15批次,其他问题的19批次。详细信息见附件。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化妆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各相关地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