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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局三措并举筑牢化妆品“小样”质量安全

日期:2024-12-04 16:16:10?来源:办公室?浏览次数: ?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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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小样”虽小,规范不可少,更不能成为监管盲区,其合规问题已成当下消费者关注的热点之一。近日,鹿城区局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开展化妆品“小样”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着力整顿和规范“小样经济”,确保化妆品经营使用秩序稳定。

一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合规经营意识。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化妆品经营者不得自行配制化妆品。化妆品经营者不具备生产许可范围的,不得进行生产活动,而对原包装中的内容物进行更小包装的拆分、灌装或添加其他内容物等行为已经构成生产行为,且时下“尝鲜大牌”的分装化妆品,实际上极易造成二次污染,安全隐患重重。通过此次清理整治将不断规范化妆品经营者的销售行为,确保销售过程中化妆品“小样”来源可追溯,质量安全有保障,不断提升经营者合规经营意识。

二是加强科学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认知能力。向经营者大力宣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等法规,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广场、商场以及入户等线上线下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化妆品“小样”的产品特征和法律依据,提高消费者认知能力。小样的标签要求与零售产品保持一致,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免费试用、赠予、兑换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的化妆品,其标签也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三是加大重点场所整治力度,营造良好消费环境。集中主要监管力量排摸大型商超、化妆品批发、美容院及线上平台内经营者等重点业态,检查是否进行进货查验,是否存在免费试用、赠予、兑换化妆品小样的情况,重点关注进口化妆品分装、有无中文标签等情况,清理整治售卖假冒伪劣、标签不符合规定及自行分装化妆品等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责令改正、处罚,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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