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绍兴市局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多措并举助力药品流通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监管,持续规范药品流通经营行为。紧盯监管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制定《流通监管工作指导意见》,明确16项监管重点和年度检查计划。以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专项检查及重点药品专项检查为抓手,结合药品流通专项暗访,检查药品经营企业929家,医疗机构232家,发现违规单位131家,通报问题隐患203个,制发专项通报4次,构建及时交办、属地跟进、限时反馈的风险闭环机制,落实源头治理,确保整改完成100%。
二是强化服务,推动药品流通企业健康发展。准确把握规范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的关系,细化工作颗粒度,实现健康发展。对比药品经营许可政策新规,制定“一企一策”服务企业提升方案,全省率先完成合规提升。深化连锁门店药品调剂,5家连锁总部、150家门店参与调剂工作,调剂药品3180批次,流转急需、滞销药品品类 1345种,调剂药品金额近30 万元,节约企业流转运输成本7万余元。推进多仓协同试点,整合内部资源、提高药品现代物流利用率,助力浙江震元降本增效逾1000万元。探索电子处方审核规范,试点覆盖柯桥、上虞274家零售药店,反馈电子处方33822张,拒方436张,有效减少违规处方调配。
三是强化培训,提高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以最新法律法规解读为重点,结合飞行检查典型案例分析,持续提升监管人员与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增强企业责任意识、质量意识,督促企业自觉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建立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清单和质量安全风险防范清单,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管理能力。今年以来,组织全市87名药品流通检查员参加继续教育,提升专业素质能力;组织10名监管干部参加系统业务培训,了解最新政策要求,掌握监管执法实务;举办全市药品批发连锁企业总部关键岗位人员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培训,全市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102人次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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