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纪检监察监督的有效衔接,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行刑衔接、行纪衔接融合,凝聚合力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和党员违法违纪行为,近年来,舟山市局通过“抓案件移送、抓部门联动、抓执法监督”多举措抓实行刑纪衔接工作,为全省药品案件首例“行刑纪衔接”案件,实现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刑事追究“无缝对接”。
一是抓机制建设,实现行刑融合。依托“大综合一体化”执法平台,定期、不定期与公安、检察、司法、综合执法办等相关部门召开行刑衔接联席会议,并参与制定《舟山市“大综合一体化”行刑衔接中心工作平台线索同胞工作指引》,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等工作机制,促进行刑融合,健全衔接机制。
二是抓部门联动,形成打击合力。市局每月与公安机关召开案件行刑衔接会商会,就近期重点案件难点问题展开深入交流。同时,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动检查,通过不定期常态化对接、常态化联动检查,有效地解决了市场监管执法领域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实现了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之间的无缝对接。2024年以来,共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2起,组织召开市场监管领域行刑衔接会商会10余次,通过行纪衔接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起。
三是抓执法监督,深化行纪协作。为强化行政执法与纪检监督结合,市局特邀纪检监察部门对专项执法检查、重大案件查办等开展监督工作。通过实时监督,确保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履职,杜绝权力寻租、徇私舞弊等行为,让每一次执法行动都经得起检验,为构建清廉市场监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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